教育部長吳清基21日宣布,高中職與五專除原先「申請入學、甄試入學及登記分發」等3方案之外,今年9月將擴大辦理99學年度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這是「三加一」多元選擇,家長和學生可依意願自由參加。
「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政策,包含「學區登記」、「國中薦送」、「學生申請」3種模式,雖然採計在校表現只是相關配套措施之一,並非必要採行方式,為避免影響教學正常化,教育部在參考各縣市提出的招生辦法後,21日公布辦理基本原則。
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指出,99學年度依「穩健推動」及「因地制宜」的原則。其中,攸關學生權益的「採計在校表現」,為避免造成校內惡性競爭,各國民中學不得公布全校排名名次,以維持國中教學正常化。
其次,應兼顧學生五育均衡發展及正常學習活動;如果需要採計學習領域表現,應採計綜合活動、藝術人文等7大學習領域。
如果只以定期評量作為唯一標準,採計學習以不超過3個學期為原則;如採計超過3個學期,則採計段考次數不得超過10次,並應由學生自我選擇成績較佳的分數。
而採計國中學生在校表現應兼顧公平性、公正性及公開性,依一定作業程序將學生薦送至高中職。
張明文說,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初期仍屬於宣導推廣期,並沒有要取代現有的3種入學管道。免試入學會在這一兩年辦理的經驗中穩健推動,絕對以符合整個社會跟教師、家長的需求,就是不會躁進。
他指出,考量各地區教育生態不同,以及各招生區的需求,因此賦予各區「因地制宜」及多元選擇的彈性。99學年度各招生區辦理擴大免試入學模式:
兼採學區登記、國中薦送及學生申請:臺東區。國中薦送:屏東區、澎湖區。兼採國中薦送及學生申請:基隆市、臺北縣、桃園區、竹苗區、宜蘭區、花蓮區、中投區、彰化區、嘉義區。學生申請:臺北市、雲林區、臺南區、高雄區、金門區。
方案實施分成3個期程漸進推動,99-100學年度各公立高中、職免試入學名額,以核定招生名額的5-35%為原則,各公私立五專及私立高中職,以核定招生名額的35%為原則。
101學年度起,擴大辦理期:公立高中免試入學佔核定招生名額40%以上、公立高職佔60%以上,各公私立五專及私立高中職,以核定招生名額的70%以上為原則。
配合12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免試入學方式應再做調整,以立各招生區全面推動。
張明文表示,各縣市因地制宜,各有多元經驗模式,教育部將於今年2月至3月間彙整、提供相關單位參考,並徵詢社會及家長意見,希望各招生區的成功經驗能研討出全面實施免試升學方案的最佳模式。